以原料的自然形态烹制菜肴,如整只鸡、鸭、鱼、蟹等,在初步加工时,除去不能食用的下杂处,其余部分应保持其原料的自然形态。例如,鸡鸭不应剁去头、爪,撕去皮肤;鱼不能挖去鳃盖,剪去鱼尾;蟹应保留外壳及脚爪。这些部位虽然食用价值不高,骨刺多而肉少,但它们的存在与菜肴的质量和形态美观有很大关系,如果除去这些部位,菜肴就会失去美观,形体丑陋难看,冲淡就餐者的食欲;烹调时又易于碎乱,影响菜肴的成品的质量。